九江市房屋加层安全技术服务单位
结构承载力验算
8.2.9 A类厂房的抗震承载力验算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下列情况的A类厂房,应进行抗震验算:
1)8、9度时,厂房的高低跨柱列;支承低跨屋盖的牛腿(柱肩);双向柱距不小于12m、无桥式吊车且无柱间支撑的大柱网厂房;高大山墙的抗风柱;9度时,还应验算排架柱;
2)8、9度时,锯齿形厂房的牛腿柱;
3)7度Ⅲ、Ⅳ类场地和8度时结构体系复杂或改造较多的其他厂房。
2 上述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可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011的规定进行纵、横向的抗震计算,并可按本标准*3.0.5条的规定进行构件抗震承载力验算。
钢筋混凝土柱厂房承重:
8.1.1 本章适用于装配式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和混合排架厂房。
注:1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包括由屋面板、三角刚架、双梁和牛腿柱组成的锯齿形厂房;
2 混合排架厂房指边柱列为砖柱、中柱列为钢筋混凝土柱的厂房。
8.1. 2 抗震时,下列关键薄弱环节应重点检查:
1 6度时,应检查钢筋混凝土天窗架的形式和整体性,排架柱的选型,并注意出入口等处的高大山墙山尖部分的拉结。
2 7度时,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,尚应检查屋盖中支承长度较小构件连接的可靠性,并注意出入口等处的女儿墙、高低跨封墙等构件的拉结构造。
3 8度时,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,尚应检查各支撑系统的完整性、大型屋面板连接的可靠性、高低跨牛腿(柱肩)和各种柱变形受约束部位的构造,并注意圈梁、抗风柱的拉结构造及平面不规则、墙体布置不匀称等和相连建筑物、构筑物导致质量不均匀、刚度不协调的影响。
4 9度时,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,尚应检查柱间支撑的有关连接部位和高低跨柱列上柱的构造。
8.1. 3 厂房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:
1 混凝土承重构件仅有少量微小裂缝或局部剥落,钢筋无露筋和锈蚀。
2 屋盖构件无严重变形和歪斜。
3 构件连接处无明显裂缝或松动。
4 无不均匀沉降。
5 无砖墙、钢结构构件的其他损伤。
8.1.4 A类厂房,应按本标准*8.2节的规定检查结构布置、构件构造、支撑、结构构件连接和墙体连接构造等;当检查的各项均符合要求时,一般情况下,可评为满足抗震要求,但对本标准*8.2.9条规定的情况,尚应结合抗震承载力验算进行综合抗震能力评定。
B类厂房,应按本标准*8.3节检查结构布置、构件构造、支撑、结构构件连接和墙体连接构造等,并应按本标准*8.3.9条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,然后评定其抗震能力。
当关键薄弱环节不符合本章规定时,应要求加固或处理;一般部位不符合规定时,可根据不符合的程度和影响的范围,提出相应对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