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损坏、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、电力、给排水、供热、节能等设施及其他影响房屋质量的行为;
4、拆除承重墙,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、洞口(含门窗,下同)或扩大洞口;
5、在楼面、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(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除外);
房屋安全性项目技术的内容及深度
一、项目概况
房屋安全性项目技术的内容及深度,主要有下列几点。
二、、依据
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要求及房屋实际状况,本项目房屋安全性的主要依据包括:
1.规范及标准:
(1)国家标准《建筑结构技术标准》(GB/T50344-2004)
(2)国家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50009-2012)
(3)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50011-2010(2016年版))
(4)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50007-2011)
(5)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(GB 50010-2010(2015年版))
(6)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(GB 50017-2003)
(7)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规程》(DG/TJ08-32-2003)
(8)《高层建筑钢-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》(CECS 230:2008)
(9)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既有建筑物结构与评定标准》(DG/TJ08-804-2005)
(10)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钢结构与技术规程》(DG_TJ08-2011-2007)
(11)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房屋质量规程》(DG/TJ08-79-2008)
(12)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DGJ08-11-2010)
(13)国家标准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》(JGJ/T8-2016)
其它有关的国家规范、规程和标准。
2.甲方委托要求及提供的资料。
三、、内容及流程组织
3.1、内容
1、资料收集
收集相关设计文件,施工文件(包括原设计及后续相关改造等)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踏勘、现场、数据采集及分析、专业测试及咨询等。
原始资料调查包括:建筑、结构设计图、设备布置图及设备荷载、地质勘查等。
2、地基基础
场地类别与地基土;
地基变形,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;
其它因素(如地下水抽降、地基浸水等)的影响或作用。
3、荷载作用及使用条件的调查
荷载调查确定、结构自重、活荷载、积灰荷载、风荷载作用调查、基础不均匀下沉情况调查、温度、地震作用、振动、使用调查等;
4、整体外观
1)整体尺寸:包括建筑外观尺寸、轴线间距、实际结构体系是否与图纸相符(含构件位置、数量、布置方式)。
2)整体变形:沉降测量、倾斜测量。
沉降测量:人员按照工程测量规范要求,采用水准仪对该建筑的相对沉降情况进行了测量,房屋沉降测量采用在屋顶女儿墙**部、水平窗台、较平整楼面设置观测点,并假定原建筑施工完成时上述部位保持同一水平,忽略其施工误差,认为测量结果的相对偏差为房屋的不均匀沉降差。
倾斜测量:按照变形测量中经纬仪投点法的有关规定,测定建筑物结构外墙**点相对底部的偏移值(即建筑物倾斜量),对外墙的可测棱线进行了测量(测量结果含施工误差)。
[1]建筑结构工程、建筑装修工程质量;
[2]既有建筑的安全可靠性与抗震;
房屋安全在参考规范时,《危险房屋标准》(JGJ125 -99)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,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,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;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常适用于不规则、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。故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方法。
[3]既有建筑的耐久性、寿命预测及处理方案优化技术咨询;
[4]建筑工程改造、加层与可行性技术咨询;
[5]建筑工程灾后与加固改造修复方案技术咨询;